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 (85.50 KB)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50.00 KB)
2017年上半年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答辩流程.docx (18.73 KB)
为顺利进行2017年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一、答辩报名时间:
上半年4月8日至5月8日,下半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时间到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14办公室答辩报名,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答辩。
二、资格审查:
1、学分要求:
全日制学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按照各专业别培养方案执行
2、关于研究生欠费:尚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以学校财务部欠费名单为准),应当在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领取答辩资料袋,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导师同意答辩申请书:答辩报名时需提交有导师签署同意的答辩申请书
4、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申请人须于上半年5月8日前下半年11月9日前登录信息门户,在“研
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本人申请答辩的相关信息:
全日制学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开学注册→修改个人信息(2)毕业申请(3)学位申请
三、论文检测
1、在上半年5月8日前下半年11月9日前将论文定稿(完整的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正文、中外文参考文献、后记等)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simgct@163.com。
2、邮件标题和附件中的论文电子稿名称必须严格按照要求:
命名格式:信息管理学院——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每人只有一次检测机会,论文重复率≤20%,超过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请同学们慎重对待,仔细修改。
四、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已经修满学位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无欠费情形的,持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答辩的意见书到214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答辩材料,并完整填写申请人须填写的相关项。
注意事项:(1)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一份、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中期考核表一份(此项只在工程硕士需要)、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位论文纸制版一式两份单独放。(2)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准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五、其他事宜
未在新华社拍照的同学:自行拍摄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上传:像素120X160,文件大小10k以内,将照片上传到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流程为:进入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照片管理->上传照片,学院教学秘书可审核你的照片,合格的照片将予通过;不合格照片审核不通过,可重新上传照片。纸质照片(2寸,2张)交给学院,用于办理证书。
咨询电话:027-68754939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
开题报告登记表(学硕)
开题报告登记表(专硕)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年 月 日
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写作学位论文之间都必须作开题报告。
第二条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创新性。
第三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第四条 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提交“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1)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第五条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向导师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博士生在博士生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硕士生在导师所在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一般不得少于3人。无论博士生还是硕士生,在作开题报告时,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必须参加,跨学科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亦可旁听。
第六条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的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二种。评议结束后,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评语”栏中填写评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
第七条 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将登记表复印一份连同登记表原件和开题报告等一并交所在院、系研究生干事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其他材料留存院、系查备查。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将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开题报告材料。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8年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培养教育处负责解释。
武 汉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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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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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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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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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方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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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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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学位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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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题报告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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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旁听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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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题 报 告 组 成 人 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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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开题报告及指导教师所提问题回答的内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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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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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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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题 报 告 评 语 |
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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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3~5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评议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学 院:
专业学位
类 别:
研究方向
工程领域:
学 号:
姓 名: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年 月 日
武汉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精神,为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在修完学位课程,写作学位论文之前都必须作开题报告。
第二条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专业学位研究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独立驾驭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来源生产(工作)实践或是属应用开发性研究,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第三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中应用研究部分或研究生所在单位生产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名。
第四条 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提交“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理由和实际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第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向导师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博士生在博士生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硕士生在导师所在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一般不得少于3人。
第六条 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有实际应用价值,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二种。评议结束后,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评语”栏中填写评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
第七条 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一起装订成册后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抽查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材料。
第八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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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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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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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工程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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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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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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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学位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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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题报告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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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旁听 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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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题 报 告 组 成 人 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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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题 报 告 评 语 |
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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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评议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
请将开题报告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