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2014级博士班党支部最佳党日主题活动
2014年11月6日上午,14级博士班党支部在学院510召开2014年最佳党日主题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理论探讨”。
党支部书记李白杨做了“科学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的主题发言。他从三个方面做了阐述:第一,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不仅与维护宪法权威不矛盾,而且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第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选项。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同时,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执政就必须依法执政,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可靠保证。第三,党的领导是整体上实施的政治领导,不是人治。党的领导是一个整体性的政治概念,是从全党而言的,不能简单地从党员干部的个体行为来理解党的领导。仅仅从某些甚至某个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理解党的领导是片面的、狭隘的。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言行,不仅不能代表党的领导,反而是破坏党的领导。
接着到场的各位党员也纷纷发言,表示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科学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最后,我们再次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