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下午,文化部正司级巡视员刘小琴女士为我院学子作了一场精彩的专题学术讲座。刘司长首先从当前大家都较关心的公共图书馆立法讲起,介绍了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立法调研过程中专家、学者提出的新观点、新看法和共识,指出公共图书馆立法不能局限于图书馆事业保障的层面,应该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更高层面来论证公共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图书馆不仅是保存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也是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助力器,是人民文化信息权力的保障,是国家创新能力的保障。公共图书馆立法的目的是争取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权利和为人民服务的权利,争取的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权力。
刘司长指出,公共图书馆立法是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然而,我们不能指望通过一部公共图书馆法就能解决图书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效果。但我们必须确立一些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一是要使图书馆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从而为图书馆确立经费保障,二是确立图书馆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规模并确保馆舍不得被侵占、挪用、出租等,三是人员问题,如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有合适的编制,建立完善的图书馆专业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图书馆员应享有的待遇等。 总之,公共图书馆法既是对政府的规范,也有对图书馆主体和公众的规范。
接着,刘司长为我们介绍了目前正在开展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这一工程包括三个主要部分,一是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二是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三是公共电子阅览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是将优秀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覆盖全国的网络传输系统,传送到城市农村的基层文化单位,最大限度的为社会公众所享用,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共享工程实施两年来,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公共电子阅览室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网络文化权益为目标,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的服务对象,依托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和设施,以及文化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的丰富数字资源而实施的一项工作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是继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之后,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构建以国家数字图书馆为中心、以各级数字图书馆为节点、覆盖全国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建设分级分布式数字图书馆资源库群,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效的数字资源保障体系,以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广电网为通道,借助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手机、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向公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数字图书馆服务,打造基于新媒体的图书馆服务新业态。
刘司长介绍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开展情况,指出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主要目的是解决数字资源版权问题,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主要目的是把分散的数字图书馆资源进行整合,打造统一的数字图书馆平台,公共电子阅览室主要是满足人们学习的需要和文化娱乐的需要。三个工程共同构建我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框架,满足社会对数字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