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如各种地图及图表、交通或气象实时信息、科技研发创新成果、市场价格比较工具等等,是人类财富宝贵的资源。信息通讯技术(ICT)的快速发展,为公共数据的有效再利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保障。最近的一份专家报告显示,欧盟及成员国公共数据完全的数字公开化每年将为欧盟经济产生400亿欧元的增加值。
欧委会公共数据公开决议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1)建议重新修订欧盟于2003年制定的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
2)基本通用规则是所有公共财政资助所获取的资料数据,以符合商业化或非商业化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除非涉及第三者的知识产权保护。
3)原则上公共部门不得向数据再利用者收取使用费或由此产生的成本费(边际成本)。实际操作中,此意味着提供的绝大部分数据是免费或几乎免费的,除非过高的成本得到确认。
4)强制所公开的数据必须是社会流行的格式和计算机可读的形式,从而保证数据的有效再利用。
5)扩大公共数据公开的部门范围,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及档案馆将首次纳入数据需要公开的公共部门目录。
6)欧委会2011-2013计划对数据公开的信息技术应用及研发投入1亿欧元,各成员国及公共部门均应列入必要的研发预算。建议设立专门的机构对上述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进行督促和监督。
转载:http://www.most.gov.cn/gnwkjdt/201201/t20120105_91759.htm
11级图专硕士 钱绮琪供稿 刘静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