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化社会背景下的碎片化传播及其价值实现
时间:2012-03-23 14:42:12  来源:  作者:simyjs  点击量:

碎片化社会背景下的碎片化传播及其价值实现

微博的普及,使网络传播的碎片化特征显得愈加明显。碎片化,常常是网络等新媒体备受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碎片化传播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而深究其意义,我们会发现它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传播模式的一次变革,因此,我们需要对其传播特征做更多的研究,在此前提下,去探寻其价值实现的路径。

碎片化传播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个层面是事实性信息传播的碎片化,这里的碎片,更多的是指信息来源的多元化、观察视角的分散化、信息文本的零散性和信息要素的不完整性;第二个层面是意见性信息传播的碎片化,这个意义上的碎片,不仅指零散性,更指意见的异质性、分裂性。过去媒体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意见的一致性,在网络等新媒体平台上被大大削弱。新媒体平台上的意见形成,是各种碎片意见碰撞、冲突的过程。

事实性信息传播的碎片化是人们提到碎片化传播时关注的重点,它是由新媒体传播平台的特点导致的。但如果从长远来看新媒体传播的影响,我们还应当注意意见信息的碎片化及其传播效应,因为它反映的整个社会生态的变化。

一、碎片化社会――碎片化传播的社会背景

新媒体平台使得碎片化传播这一现象变得“显性”了,但碎片化传播本质上是整个社会碎片化或者说多元化的一个体现。而价值体系的多元化,是碎片化社会出现的基础。在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些过去在中国社会处于边缘地带甚至完全被抑制的价值观开始

得到关注,有些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态度也变得多样。整个社会已经不再为一种价值体系所垄断。对于中国来说,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在一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那就是对个体这样一个社会基本单位价值的重新认识,尊重个体的个性、尊严、权利、利益、财产等的观念,开始受到重视。价值观的选择与表达,也成为个体权利的一种表现。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在更高的层面表现为对文化、制度等层面的新思考,例如,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与重新认识,对于个体与集体关系、公权与私权关系的思考,对于传统伦理社会与现代市民社会的比较等。在这些方面,价值观的差异开始显现。社会价值体系分化,也是因为受到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阶层分化的影响。对于中国社会的分层,有不同的观察视角,例如经济分层、社会声望分层、阶层意识与社会态度分层、消费分层等,无论对于中国社会阶层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划分,一个基本事实是,中国的经济改革带来了中国社会阶层的重新分化。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所占有的社会资源不同,利益诉求不同,对社会关注的重心不同,所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也不同,因此,他们的价值观会自然发生分化。有学者指出,随着现实社会利益结构、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由价值观念的差异而导致的社会群体冲突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矛盾类型,特别是由于权力与资本的日益结盟,人们对传统宏大叙事已渐渐淡忘,尤其是对传统权威所产生的怀疑或抗拒而引发的自我权利意识成长,致使主流价值观虽仍有其外在话语权力空间,但却失去了昔日的内在感召力。正是价值观的多元化,使人们观察、认识事物的角度变得多元。即使是事实性信息这样看上去客观的信息,也受到人们主观认识的影响。不同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与感受,也会产生差异。因此,无论是事实性信息还是意见性信息,人们的认识与表达都不再千篇一律。

二、个人门户与社会网络――碎片化传播的传播模式基础

碎片化传播在今天的传播中变得日益突出,与Web2.0 时代的传播模式也密切相关。互联网的1.0 时代,是以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时代,这个时代基本上沿袭着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但随着RSS、Widget 、Application、SNS、微博等技术的进一步普及、融合和优化,整个互联网传播模式正在呈现出“去中心化”和“分裂”的特征。

新技术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有可能以某一个SNS或微博平台等作为自己的“个人门户”,将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服务嵌入到这种个人门户中。这个个人门户既是他们与外界进行双向信息交换的“窗口”,也是他们构建自己社会关系的平台,同时还是网络化生活与工作的基点。每个人获得的信息,都是由其社会关系决定的,因此也是个性化的。一旦这种个人门户形成,他们对于门户网站(特别是其首页)的直接访问会逐渐减少,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的传媒格局中,绝对的“权力中心”可能会减少,甚至渐渐消失。过去相对统一的媒介市场,也因而将变成分裂的、碎片化的市场。个人门户时代还有一个重要的传播模式变化,那就是,每一个个体的人际关系网络(用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就是社会网络)变成了大众传播的“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新媒体平台上的大众传播越来越多地需要依赖人际传播网络来实现。这个“基础设施”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它并非被动地传播,而是可以进行主动的筛选,它的自然淘汰机制对于信息的流动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个体来说,未来的信息获取模式是,以个人门户为中心,以个人的社会网络为桥梁,与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信息的双向交换。人们获得的信息,不再只是来源于几个“权威”媒体的“封装”信息,而是来自于各种不同信息源的碎片。各种信息碎片在个人门户那实现筛选、组装与解读。同时,在整个新媒体平台上,各种信息也在完成着流动、碰撞、优化与整合的过程。

三、从信息封装到事实还原――碎片化传播对传统大众传播的冲击

在一般逻辑看来,碎片化意味着片断的、零散的、不完整的。但是,如果拿网络传播的碎片化与大众媒体报道的完整性相比,我们会发现,大众媒体的“完整”未必比网络中的碎片更能反映事实的面貌。大众媒体所称的完整传播,多数只是指作为新闻作品的完整性,是在一个狭窄、封闭的认识框架内语义上的完整,文本上的完整。但是,如果将这些新闻报道与事实的真相相对照,常常会看到,这些报道仍只能反映事物的一个局部,甚至由于各种因素,对于局部的反映也存在着偏差。

我们的媒体不乏优秀的记者,他们对某些事物的报道的确可以做到逼近事实的真相,但即使是优秀记者的深度报道,总还是会受到个人认识视角的局限,所以他们的报道,在某种意义上,也只是关于事实的某些片断的反映,而不是事实的全部。无论是在某一个事件的报道,还是在关于整个社会的“环境监测”方面,大众媒体有限的触角,有限的容量,都使得它对现实的反映是有限的。大众媒体是在无限的信息中进行有限的选择,并人工地将这些信息封装到一个个封闭的“作品”里。因此,以往的传播学理论也认为媒体所构建的只是一个“拟态社会”。网民的参与,使得网络媒体伸向社会的触角大大地增加了,而且由于网民构成的多元性,这些触角也有可能达及不同地域、社会的不同领域与不同阶层。所以网民在不同层面上关于某一个事物的认识,常常比专业媒体的单一视角、单一层面的报道,更能反映事物的复杂性。在某种意义上,碎片化的信息,是对大众媒体垄断带来的信息不平衡状态的一种补充。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参照、相互校正的可能。虽然每个网民只是提供的一些零散的“碎片”,但是,当关键的碎片拼贴在一起时,当它们与专业媒体所提供的图景组合在一起时,最终呈现出来的景象,会比仅仅由专业媒体所描绘的景象,要更为丰富、立体、真实。即使网民并不直接参与到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当他们的完全出于个人经验与认识的评论附着在专业媒体的新闻报道之后时,这些评论也会变成报道的补充、延伸或检验,所有碎片化的评论与媒体报道组合在一起,才形成了立体的社会图景。碎片化的形成与汇聚过程,的确会产生很多无效乃至错误的信息的传播,在某一个阶段,甚至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但碎片化传播本身是一个沙里淘金的过程。因此,碎片化传播并非网络传播的“原罪”,而恰恰是网络等新媒体超越传统媒体的一个重要变化。也许在某种程度上,碎片化传播是新闻传播的一次革命,它使新闻传播变成一个公众共同参与的认识事物、揭示事物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由专业媒体垄断的信息“封装”程序,在这个过程中,碎片的不断汇集、碰撞,也意味着我们逐渐接近真相,立体还原全貌,同时感知到一个事物在各个层面的辐射效应。当然,碎片化经整合最终揭示事物的完整面貌的过程,是针对全局而言的。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受到其拥有的信息源的局限以及个人的信息素养等因素的影响,也许并不能在所有时候都把握整体,也可能会受到某些碎片信息的误导,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事实。针对这一问题寻找自己的任务与对策,这也是专业媒体未来的价值所在。

四、筛选、优化与整合――碎片化传播的价值实现途径

碎片化传播是一个从混沌逐步走向清晰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靠网民的内部协作,另一方面靠专业媒体的专业化操作。具体而言,碎片化传播的价值实现过程中,有三种机制起着重要作用。

(一)“全民投票”的信息碎片筛选机制

来自于四面八方的信息碎片,开始时,都是“平等”的,但是,在人际关系网络传播时,它们会经受“全民投票”机制的考验,一个自然的“优胜劣汰”过程会形成,每一个个体对于信息转发或不转发的选择,就是一次投票。这种自发传播、自然“投票”是对信息的公共价值的有效检验,使少数信息碎片从信息海洋中凸显出来。经过这样一个机制筛选出来的信息碎片,虽然还不能立即还原出事物的全貌,但它为信息的进一步碰撞、选择,提供了基础。当然,“全民投票”不一定在所有场合都能对信息价值做出合理评估,有时它也会造成信息的不平衡,即多数人价值取向对少数人价值取向的抑制,特别是在意见性信息方面。但相对过去由大众媒体导致的信息失衡,“全民投票”机制下形成的优势信息,至少能反映多数受众的选择,而不再是媒体和多数人的选择,并非总是正确、合理的,但它也是社会现实的一个反映。“全民投票”机制中,也并非人人平等,意见领袖对信息流向的影响力显然要高于普通人,但意见领袖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新媒体平台公众自然选择的结果。

(二)“自组织”内的信息碎片优化机制

经过优胜劣汰机制筛选出来的信息碎片,还需要有一个优化的过程,例如,在碎片基础上的补充、发展、纠错等。这种优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由新媒体平台上的“自组织”机制来完成。从系统论的观点来说,“自组织”是指一个系统在内在机制的驱动下,自行从简单向复杂、从粗糙向细致方向发展,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的过程。换句话说,所谓自组织,即指没有外界干预,仅仅只有控制参量变化,通过子系统间的合作,能够形成宏观有序结构的现象。尽管自系统理论最早研究的是自然界中的自组织,但是,后来人们也开始用它来研究人类社会的现象。在论坛、维基等平台上,可以看到一些相对稳定的自组织。也就是说,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后,这些平台内部的分工逐渐形成,成员之间基于各自角色与特长形成较为稳定的互动关系。这样一种自组织,对于信息碎片的优化与整合,作用是明显的。而在微博等平台上,更多的自组织是应急性自组织机制,即因为某一次传播活动而产生的“应急响应”式的临时性网民力量聚合和协同工作。一旦这一传播活动完成,网民之间的关系也就消失。“人肉搜索”是最能体现网民协作的一种应急性自组织机制。除此之外,能引起广泛社会反响的新闻传播活动,往往也都依赖于网民间的一种默契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在完成一个复杂事件真相揭露方面。“华南虎事件”是自组织运行的一个成功个案。近期的“郭美美事件”虽然真相还未完全揭示,但是,这个事件再一次体现了网络自组织力量的强大。自组织机制意味着,虽然每一个个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贡献是有限的,甚至在某些阶段,某些个体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但网民之间会自然形成一种相互协作、相互验证、相互纠正的关系,并由此不断调整目标,校正信息传播中的偏差,逐渐将一个复杂事件的真相揭露出来。虽然自组织力量并非在每一个事件上都能导致完美的结果,但是在大多数重大事件的网络传播过程中,网民间自发形成的自组织机制,都起到了突出作用。网民的协作,使得对事件真相的挖掘比专业媒体的报道更为全面、丰富,有时更为深刻。但应该看到,自组织的启动需要时间,而在它的作用显现之前,会出现包括谣言在内的传播乱象。自组织发生作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自组织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作用,在什么样的事件的传播中发生作用更为迅速、明显,这些都需要我们做出进一步研究。

自组织并不意味着专业媒体成为局外人。随着碎片化传播成为新媒体传播的常态,专业媒体以及专业新闻人,也会逐渐成为新媒体自组织中的有机部分,甚至是这种机制中的关键角色。但前提是,专业媒体和媒体人改变原有的思维,放下姿态,让自己融入到自组织中。

(三)专业媒体的碎片整合机制

尽管新媒体平台上存在着“自组织”机制,但并非任何时候这一机制都能很好地工作并产生完美的结果。而且从个人层面来说,并非每个个体都能把握到碎片整合的全过程,他们有可能被时间或空间上的局部信息所误导。这意味着,在碎片化时代,专业媒体仍然具有其重要的价值,那就是运用其专业的思维、能力与业务手段,对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成为碎片化传播中的引导者。

但在碎片化时代扮演引导者的角色,不仅需要传统的经验与手段,也需要与碎片化传播相吻合的新思维。这种思维的核心是,尊重碎片的价值。对于网络媒体来说,提炼碎片,用结构化手段完成碎片的“拼图”,是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空间。结构化的含义是,挖掘信息间的关系,通过内容的选择与组织、版面的安排等手段来体现信息的内在关联,体现编辑对新闻的解读。这既包括日常新闻的“单元化”整合,也包括新闻专题的结构化组织。而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将碎片的价值导入到传统的深度报道中,也是一个重要方向。碎片化传播的趋势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未来的专业媒体的发展,未来的公民新闻的发展,都需要在这个趋势基础上进行思考。

                                     

                                        

作者彭兰,原载于《新传媒》2011年10期。

                                            11档案 司海杰 供稿  齐思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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