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登广告 浮出水面?
时间:2012-04-18 17:53:47  来源:  作者:simyjs  点击量:

       在图书封底刊发公益广告,并给出版社费用补贴,这种运作模式的成败得失引人关注。

  未来你可能会发现,你购买的一本封面素雅的图书封底不再是简单的装帧,取而代之的是一则推广某项事业的公益广告,这就是中国出版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版协)正在积极推进的一项活动。

  近日,出版商务周报记者从中国版协了解到,为尽快推进图书刊发公益广告这一举措,中国版协与京华傲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立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协议作为法律保障,在中国版协领导、指导下,京华傲博为运营主体,与各图书出版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协议规定,出版单位每刊发一册书的封底公益广告,京华傲博付给0.06~0.12元。资料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100多家出版社签订相关广告合同。

  拒绝束缚 开登广告

  中国版协驻会副理事长李宝中向记者介绍,在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图书刊发广告已经成为趋势。我们的图书之所以不刊发广告,并不是国家对这方面的禁止,主要是自我束缚,担心广告会破坏图书整体的设计,影响图书设计的评奖等。他进一步表示,图书刊发广告是中国版协为出版单位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科学利用图书闲置页码资源的一个改革,涉及到我国图书出版业深化改革、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李宝中强调,一本图书在其封底上刊发一则公益广告,实际上是增加了读者消费附加值,是对阅读的一个延伸。现在的图书在封底上印上媒体或者其他作家对该书的评价,也是一种广告,公益广告不过是另外的一种表达形式而已。现在需要做的,主要还是突破传统观念的问题。同时,李宝中认为,图书刊发公益广告不会对图书的销量有任何的影响,并且是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新增长点。

  京华傲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翼认为,图书广告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行业,目前出版社在刊发广告方面不是很积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出版社之前是事业单位,对经营不够重视;二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曾在1990出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其中规定出版社可以利用公开发行的年鉴类工具书经营各类广告,其他公开发行的图书只准用来经营书刊的出版、发行广告。尽管该规定在2004年已经废止,但是大家已经形成了图书不刊登广告的惯性思维。

  照章办事 重在试水

  针对现在出版社的营业范围并没有广告经营项目的现状,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称,只要各出版单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广告经营项目,即可合法经营图书广告。

  李翼说:京华傲博会严格遵循图书原有设计的统一性,不会过分追求广告的效果而忽视了图书的美感。如图书的封面是单色印刷的,那么封底的公益广告也是同封面统一的。第二,整个项目还在试水的阶段,不会给出版社和广告主过于高的经济压力。李宝中强调,中国版协对于封底所刊发的公益广告有严格的限定。首先,公益广告绝对不允许体现广告客户的业务范围,但可以打上广告客户的LOGO;其次,公益广告的设计要同图书封面保持一致,套色最多不能超过5种。

  李宝中和李翼均向记者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图书都会用来刊发公益广告。在具体的合作中,如果出版社提出某一本书不能刊发广告,京华傲博会尊重对方的意见。同意刊发公益广告的图书也会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尽量做到同图书整体的和谐统一,最大限度地贴近图书的内容。李翼认为,读者对于图书封底刊发的广告并不会产生排斥心理,能否让读者接受的关键是广告的设计是否巧妙。

  图书刊发广告能对挽救图书市场下滑起到一定的效果。李翼表示,目前出版社图书销量下滑的原因之一在于为出版而出版,缺乏经营意识、策划能力和品牌的支撑。图书刊发广告模式的建立,一方面能给出版社带来经营意识,另一方面给出版社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撑。

  小幅尝试 不可冒进

  复旦大学出版社社长贺圣遂向出版商务周报记者表示:不能完全地将图书刊发广告作为一种模式,将其指定成为模式是有问题的。现在的图书市场已经显得轻浮,如果再刊登广告会有更多的问题,会破坏图书的神圣感'。爱书人爱的是一本书的整体,如果图书刊发了广告,就好像把所有人都戴上了口罩,这样会让人心理上产生不适感。他认为,图书刊发广告是一件有颠覆性的举措,可以小幅尝试,全面推广则务必要谨慎,否则会把书特定文化的含义搅浑了。相比封底广告而言,贺圣遂认为将公益广告设计成书签是更好的选择。将公益广告设计成书签夹在书本里,这样不仅起到了宣传推广的作用,还具有实用性。即便读者不习惯广告,只需丢掉书签即可。贺圣遂如是说。

  四川教育出版社社长雷华称:川教社正在和京华傲博进行洽谈合作。图书刊发公益广告总体来说是一件好事,如果广告和图书能相互匹配是一种双赢。雷华表示,目前担心的是,图书刊发了广告之后是否会破坏图书整体的文化品位,作者和读者能否接受。他还表示,图书刊发广告不能一刀切,把所有书都用来登广告,对于一些高雅、严肃的学术书籍,要区别对待。大众通俗的图书在刊发广告时也要力求做到内容和广告的和谐统一。

  江苏人民出版社已经同京华傲博签订了合作协议,副总编府建明向记者介绍:我们和京华傲博签约,主要是出于做公益的考虑,并没有太多的考虑经济效益。他解释称,江苏人民出版社目前也只是先以单本书的形式尝试,一些丛书、套书和纳入文库的书不会刊发广告。府建明说:对于一些快餐式的大众读物,这类的尝试可以多些,我认为这不会影响图书的销售,读者也是能够接受的。但对于相对专业的学术图书,特别是常备书、常销书,可能还是少做这类广告为好。他最担忧的是,封底刊发的公益广告内容过于宽泛,如果广告的内容和图书甚至文化内容不相称的话,会破坏图书的整体感。

  安徽人民出版社副总编李旭称,图书刊发广告是创新之举,值得尝试,但是要区别对待。图书刊发了广告之后对销量不会有太大影响,只是大众读者心理上会有一些反应,不过慢慢也会习惯的。杂志有先例,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杂志也是。李旭认为,目前给予的印刷补贴对于出版社而言,吸引力不是很大。

  

                                                                    11出版 曾政供稿 刘静编辑

                               转自:http://www.chuban.cc/ky/qy/201204/t20120417_105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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