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渐进式延迟退休
时间:2013-12-17 13:38:38  来源:  作者:simyjs  点击量:


核心提示: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明确提到“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再一次激起了舆论对延迟退休政策的讨论,由于争议很大阻力重重,分歧远远多于共识,诸种版本的改革方案都并取得基本共识,一个最新的建议是:基于延迟退休对不同群体所造成的不同影响,此改革暂不会全面推开,会从公职人员先行。专家认为,公职人员先行,不光有利于减小延迟退休年龄的阻力,同样可以为全面推开延迟退休总结经验。

事件介绍: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将研究制定

    延迟退休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专家观点

    延迟退休并非一步到位,目前,接近人社部的学界专家拿出的方案多是,在现有实际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每年的这代人比上一代人多“延退”几个月,积累约20年后,可增强中国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在内的一众专家,均明确支持“延迟退休”。

    据估算,到2048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累计收不抵支,完全枯竭。贡森指出,老龄化加剧,应对我国养老金缺口的办法,就是不断提高退休年龄。

    但他也同时认为,延迟退休如采取渐进的方式,将“对每个人的影响并不大”。

回顾>> 人社部副部长:延退是节约劳动力

    10月21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向媒体详细阐述过目前官方对“延迟退休年龄”的考虑,一是为了维护养老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但主要原因,是在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节约已开始出现下降的有限的劳动力资源。

此番论述,已从侧面印证,中央政府认为,是时候有必要启动“延退改革”了。

    目前,接近人社部的学界专家拿出的方案多是,在现有实际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每年“延退”几个月,积累约20年后,增强中国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分析>>去年养老金 17省份收不抵支

    贡森介绍,社会关注的“养老金缺口”,主要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没有缺口。

    当前,我国养老金存在三种缺口,分别是当期缺口、做实个人账户产生的缺口,以及隐含债务缺口。

    第一,当期缺口即当年收上来的钱抵不过当年支出。2012年,17个省份当年收不抵支,缺口原因很多,如企业瞒报,也有人认为是大量农民工不参加养老保险,总之是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力不强,缺乏公信力。

    第二,做实个人账户产生的缺口。现在,全国的缺口大概在2万亿以上。贡森介绍,多年来,我国应对老龄化的思路是积累资金,但在实践中站不住脚。因为从宏观经济角度,积累基金与先收现付,对应对老龄化,无本质区别。

    第三,隐含债务缺口。贡森介绍,是指假定现在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不变,未来几十年后累计的养老金缺口。

中国银行研究,203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缺口,相当于当年GDP的38%左右。贡森认为,如果养老保险是政府基本责任,政府可增加税收弥补养老金需求。现在经合组织国家的养老金隐含债务,都不低于其GDP;大多数国家的隐含债务,是GDP的两到三倍。相比来说,我国隐含债务不算高。

积极理性看待渐进式延迟退休

  只有结合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劳动力供求状况变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就业政策调整,以及考虑到社会公平取向、人口老龄化及健康因素等,才能正确理解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延迟退休年龄备受社会关注,关系到尚未退休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各界从多方面进行分析讨论,但也存在一些误解、误读,有的甚至认为延迟退休仅仅是为了缓解养老金压力。对此,应该在认识上予以澄清。

  其实,这项重大公共政策决策是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基础上稳妥审慎作出的,不应将其目的解读为应对当前并不存在的养老金支付压力。只有结合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劳动力供求状况变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就业政策调整,以及考虑到社会公平取向、人口老龄化及健康因素等,才能正确理解这项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劳动力供给总量已经越过了顶峰开始逐年减少,20年后出现劳动力供给不足将是难以避免的。那时完全有可能出现日本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劳动力紧缺状况,现在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正是未雨绸缪。其次,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和受教育年限持续延长,决定了人生工作周期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第三,必须促进性别平等。现在女性退休年龄大幅度低于男性,不仅过早地剥夺了女性的工作权利,也过早地剥夺了女性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并直接影响到其经济利益与福利待遇。第四,必须维护养老保障制度代际负担的公平,即在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需要微调退休年龄,以避免下一代人负担过重,这是制度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上述多重因素的影响,仅仅将延迟退休年龄视为解决养老金收支缺口的权宜之计,是不可取的。

  作为一项战略选择,延迟退休不是立即要采取的政策,也不是在短期内大步迈进的政策,不是单一因素可以决定推进的政策,也不会是完全不顾不同类型劳动者差异性的政策,而是一个需要长期渐进的过程。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延迟退休可能对现行社会造成的影响。

  一是坚持小步渐进。即每年以延长2至6个月的工作时间,经过30年左右的推进,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这种小步渐进方式更多的是应当考虑劳动力供求变化及其对就业的影响,绝不应当是服从填补所谓养老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小步渐进将是一个长达数十年的过程,其实质影响将在20年以后,提前作出相应的准备是理性的举措。

  二是应当提前出台政策,间隔一定时间后再正式实施,以便人们在预期清晰的条件下能够从容地安排好工作与退休生活。比如2015年前作出决定,2017年以后开始付诸实施,到2040年前后达到预期目标,中间还可以考虑根据相关要素的变化分段推进。

  三是女先男后或者女快男慢,以便逐渐实现退休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就男性及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口而言,现行规定是60岁退休,延迟退休的空间并不大;而职业女性则被分成若干等级,低于规定级别的女干部与知识分子是55岁退休,而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因此,女性延迟退休的空间要大于男性,需要先行或快行延迟退休才能最终实现男女同龄退休,进而实现平等的工作权益与福利权益。

  四是兼顾特殊,允许有一定的弹性。尽管从公平出发必须确立基准退休年龄,但考虑到不同类别、不同性别以及身体状况不同的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应当设立相应的弹性空间,供劳动者选择。同时,还应当兼顾工作年限的长短照顾工龄长的劳动者,如工龄达到30年以上者应当区别对待,或允许按照现行政策退休,或者可以自主选择退休。总之,制定能够兼顾特殊的弹性政策,将能够确保这一公共政策更能被接受。

五是强化利益激励机制,让劳动者逐渐愿意选择多工作一段时间。必须改变劳动者工作报酬长期偏低的现状,让劳动者在岗期间真正实现劳有所值、劳能共享。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延迟退休者应当在养老金水平上得到补偿,不能让延迟退休者多缴少领而蒙受利益损失。还应当规范退休人员再就业政策。

渐进延迟退休意在谋求共识

    决定不仅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而且对这一任务的要求是“研究”制定。渐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需要更广泛的共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是党的重要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及延迟退休年龄。退休政策涉及老中青每一代人,要不要延迟,什么时候延迟,自然引起热议。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年龄,原因无非两个:一是人,一是钱。钱是指养老金缺口,人是指劳动力缺口。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这些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和担心的问题。

  从很多研究来看,钱不是关键问题。虽然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巨大,2011年已经超过2.2万亿,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仍然大于支出,至少当期支付不存在问题。而且,三中全会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也将一定程度上解决过去养老金余额中很大部分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自我平衡能力差的问题。

  人的问题也不是靠延迟退休就能解决。虽然中国劳动力总人口从2013年开始从峰值下降,将是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挑战。但是延迟退休,一方面对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力没有影响,因为他们没有正规的退休;另一方面,也可能减少原来通过退休让出来的工作岗位,影响年轻人就业。而且现在的老年劳动力教育水平普遍不如年轻劳动力,延长只会让相当一部分老人进入既找不到好工作又没有养老金的困境。因此,真正解决劳动力问题,还得依靠提高教育、健康等人力资本水平等长期策略。

  这样看来,延迟退休年龄,并不是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也不能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教育年限的增加,人们开始工作的年龄在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预期寿命也在提高,如果退休年龄不变,就是工作年限在下降,而需要被抚养和赡养的年限在增加,代际公平挑战很大。所以,长期而言,延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

  但显然,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西方国家,延迟退休年龄,历来是重要的政治议题和难题。无论钱的问题和人的问题是否存在,这个改革必然会影响不同代际人群的利益。犹记得,前几年相关部门只是提出要研究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就引起轩然大波。在中国正式就业和非正式就业势均力敌,退休制度多轨并行的就业制度下,不同人群利益变动所导致的社会矛盾会更大。延迟退休年龄,需要很大的政治魄力,更需要广泛的社会共识。

  从解决利益矛盾角度推测,推行这一政策不会很顺利,从三中全会决定的提法看,这一政策也不会很快推出。决定不仅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而且对这一任务的要求是“研究”制定。

  所以,不仅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是渐进式的,政策的推出也是渐进式的。渐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需要更广泛的共识,而提出研究,开展讨论,本身就是在谋求共识,为政策创造条件。回头看看,今日之争议,是不是比两三年前的争议更理性?这也正是不断谋求共识的结果。

启示与思考:

  人有生老病死,到了年龄就要退休。这是客观规律所在,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中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而且寿命越来越长,环境越来越好,那么用这个理由来搞“渐进式”延迟退休还是可以成立,因为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中央决定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首先要解决好就业难、养老难以及健康难这三大难。其次要不断提高国民待遇,提高国民收入,无论是在岗还是延迟退休,政府都要保证每个国民享有平等待遇,给予超出个人意外的国民待遇。再次是要加强市场监管、督查以及制定科学的追责问责制度,做到有备无患,保证每个国民的身心利益不受损失。就目前而言,要查一查多少人提前退了休,要查一查有多少企业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养老,要查一查在岗待遇与退休待遇相差有多大,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好、落实好,弥补好,让老百姓心安,让老百姓满意。

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渐进式延迟退休”博弈双赢,一定要加大统筹力度进行统一双轨制养老制度改革;一定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定要全面深化收入制度改革,落实在岗以及退休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使将来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富裕、更加优美。

    那么,延迟退休是否应该付诸实施?延迟退休具有其合理性,但现阶段还不具备推行的条件。首先,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延迟退休让本该退休的人群继续占据着大量工作岗位,如此势必会带来新一轮就业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延迟退休每年将吃掉至少五成的新增就业岗位。其次,欧美国家退休年龄较晚是建立在人口基数小、人均收入高、社保体系十分发达的基础上,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这些优势,当然也就还不具备推行延迟退休的条件。再次,推行延迟退休会加重中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甚至会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而延迟退休的同时理所应当地也该增加劳动者每月的退休收入。

    “渐进式延迟退休”一定要把握好“渐进”二字。尤其是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延迟退休涉及了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一定要思虑周详、慎重决定,并要制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切不可操之过急,搞“一刀切”,否则会适得其反,甚至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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