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伍尔夫(W. Wulf)撰写国际合作白皮书,正式提出数字图书馆的概念。数字图书馆这一概念来源于传统图书馆,但并非专指传统图书馆。行使着知识的采集、积累、保存和传播职责的单位或组织应该都可以泛称“数字图书馆”,其内涵超出传统图书馆范畴。
“数字图书馆”可以划分为多种基本类型,它们各具特色、相互借鉴和补充,构成了多形态并存的数字图书馆发展格局。
一是基础组织型,即以中国国家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等传统图书馆为主体的复合型图书馆,将实体资源与数字资源有机结合,为社会营造公益性信息化服务环境;
二是区域建设型,以地区或部门的资源共享为目标,集技术、人才、管理为一体的协同发展形态,如区域性门户网站和涉及教育科研、政府、学会协会等客体的机构知识库;
三是内容集成型,一种大规模收录、集成、整合、深度开发原始文献全文和知识元数据等对象的产业化信息资源整合工程,如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万方数据资源系统、超星数字图书馆等;
四是出版发行型,主要指从出版内容提供商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的专业出版企业推出的资源体系,如荷兰爱思唯尔出版集团的ScienceDirect、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的SpringerLink、商务印书馆的百种精品工具书数据库等;
五是搜索平台型,是依托互联网引擎公司谋求快捷性、多样化的搜索信息服务,如Google Scholar、百度文库等。
传统图书馆不得不与加入进来的新成员如出版机构、软件公司、数据公司等进行合作与竞争,共同构筑“数字图书馆”。传统图书馆延伸而来的“数字图书馆”作为一种基于知识处理和机器理解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一门前沿的科学技术,也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事业:既是完整的知识定位系统,又是多媒体制作的信息管理模式。作为高水平的信息化服务机制,数字图书馆将拓展人们智力活动的能力,驱动社会创新水平发展,在所有需要生产、组织、交流、传播、存储和利用知识的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
13博士班 苏静供稿 转载自http://www.dlf.net.cn/newsshow2.asp?ArticleID=2146&bigclass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