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由院党委副书记胡伟、副院长黄如花、副院长陆伟、副院长周耀林、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晴、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刘珊珊老师及研究生会主席张雨婷组成的研究生评比条例修订委员会在院办209会议室召开会议。根据从各年级各班征集的对于评比条例修订的意见,综合考虑学院、专业实际情况,结合最新认定的国家权威期刊和国家核心期刊目录,从端正学风、促进我院学子学术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条例修订展开了详细讨论。最后形成了《信息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暨优秀党支部评比暂行办法》,并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制定了《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
4月21日,学院根据条例修订委员会修订的研究生评比条例再次召集博士生、硕士生代表征求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意见后,对评比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并形成最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