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0-11-19 17:03:2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进程。但随着时间推移,其中部分款目不适应当前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现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对现有评比条例进行修订。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提高研究生群体争先创优的意识,我院拟在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原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做出适当修订,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研读《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班委会负责收集全班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xx级xx专业对评比条例的意见建议”表格(见附件),对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意见建议分别填写入sheet1和sheet2中,于11月30日之前将表格发至simyjs@163.com。

  2. 在学院领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修订小组。修订小组成员秉持“三公”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合理化建议,结合学院实际,对原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进行修订。并于12月15日前,将《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版)在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网上进行公示,再次将修改稿在全院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修改稿进行完善。

  4. 12月底之前,将《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定稿)公布在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网,作为今后评比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修订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同时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请各班班委会切实负起责任,尽可能广泛征求班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内容尽量具体细致。

  特此通知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文件类型: .xlsx xx级xx专业对评比条例的意见建议.xlsx (11.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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