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4 10:30:5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于刚•宋晓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6]26号)相关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A&HCI、CSSCI或者ESI高被引用论文、专业领域被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译著、编著,研究生应为第一、二作者或担任主编、副主编;

  3.获得1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武汉大学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在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全校20名;

  四、评选程序

  有意参评于刚•宋晓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批后,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文及外文期刊论文均需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交至学院211办公室,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择优推荐候选人。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47.00 KB)

文件类型: .xls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2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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