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大学第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加强大学生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培养渠道,促进和帮助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现就做好2019年武汉大学赴四川省“西部基层政务见习”专项社会实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与对象:武汉大学全日制学生。
2、实践时间:2019年7月至8月进行,时间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及总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3、实践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绵阳市、四川省德阳市、四川省广安市、四川省资阳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四川省甘孜州。
4、实践单位:各市(州)党委、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学生进入单位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调研课题。岗位信息参见《2019年武汉大学学生赴川开展暑期专项社会实践岗位及调研课题汇总表》(附件一)。
二、有关事项
1、住宿:暑期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安排住宿。
2、交通:赴川交通由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承担,川内的交通由实践单位承担。
3、保险:实践单位为实践人员办理暑期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考核及评优:赴川实践的27名同学成立社会实践分队,实践期满时,学生应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实习实践考核表》和一份1000字以上见习总结报告,经见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后,在开学后交至校团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表现优秀者可参评“武汉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请有意向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填写《2019年武汉大学学生赴川开展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推荐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19年7月2日(周二)17:30前,将简历交至211办公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myjsh@163.com,邮件命名为“赴川社会实践+姓名”。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按要求于规定时间提交才视为申请成功。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雷老师:(027)68754436。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附件一:2019年武汉大学学生赴川开展暑期专项社会实践岗位及调研课题汇总表.doc (65.50 KB)
附件二:2019年武汉大学学生赴川开展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推荐汇总表.xlsx (12.0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