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09:06:4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学校放假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4天。为加强我院“五一”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内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保证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校和学院负责。

  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寝室内不要存放大额现金,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三、严格执行研究生离校请销假制度,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学校的研究生,必须书面请假,不得擅自延迟返校。禁止研究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

  四、请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通过班会等形式,在节前节后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教育,重点开展以疾病预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不良网络信贷、防传销、防意外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学校临湖,武汉江河池塘众多,气候炎热的特点,要特别注意加强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告诫同学们不得私自到江河游泳。通过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同学们在假期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和导师联系。

  六、请各班班长在假期后清点本班人数,于5月4日晚检查本班返校情况,并将未返校同学名单(按姓名、学号、未返校原因、返校时间顺序做成excel表格)于5月4日晚20:00前通过邮件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simyjs@163.com),同时做好未返校同学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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