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校研究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学校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按个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
2.民主评议,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和班级名额组织评议推荐,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审核,学院对各班级推荐参评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获得者名单并公示;
4.学校审定,公布名单。
四、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5时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
1.《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成绩单、荣誉证书等)
3.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4.《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命名,纸质版3名以上班委签名)。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14.76 KB)
附件2: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docx (14.30 KB)
附件3: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17.80 KB)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