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16:01:0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我院研究生评比工作的进程。但随着时间推移,其中部分款目不适应当前研究生评比现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对现有评比办法进行调整。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提高研究生群体争先创优的意识,我院在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原研究生评比条例做出适当修订。为此,学院拟从2019年4月启动研究生评比条例修订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1.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研读《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班委会负责搜集全班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xx级xx专业对评比条例的意见建议”表格(见附件),注意对国奖和学业奖的意见建议分别填写入sheet1和sheet2中。请各班于4月30日之前将表格发至simyjs@163.com。

  2. 在学院领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评比条例修订小组。5月1日至5月22日,研究生评比条例修订小组成员秉持“三公”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合理化建议,结合学院实际,对原研究生评比条例进行整理修订。

  3. 5月23日,将《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版)在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网上进行公示,再次将修改稿在全院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修改稿进行完善。

  4. 5月底6月初,将《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定稿)公布在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网,作为今后评比依据。

  研究生评比条例修订事关学生切实利益,同时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请各班级班委会切实负起责任,尽可能征求到切实意见建议,有关建议内容望尽具体。

  特此通知。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文件类型: .pdf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pdf (377.31 KB)

文件类型: .pdf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pdf (261.28 KB)

文件类型: .xlsx xx级xx专业对评比条例的意见建议.xlsx (11.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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