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的通知
时间:2018-09-06 18:02:2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2018级研究生:

  2018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在9月12日将办理户口相关材料集中交院研会生活实践部。现将办理户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交的材料:

  录取通知书(正本)、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同学们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身份证编码与所持身份证是否相同,出生地、藉贯要具体到市(或者县),迁移证上的姓名一栏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如有错误请尽快回原藉更改。

  2、请在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空白处依次写上学号、身高、电话

  3、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明学号和姓名。

  4、校内直升的新生,请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原学号及原院系。

  5、武汉市户籍学生一律不转户口。 (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除外)

  6、新生入学时学生可以选择是否转户口。一旦转来后在校期间除退学外不得再转出。

  7、请各班生活委员收集本班户口办理材料,于9月12日(下周三)下午2:30-5:00交至学院210(联系人:研会生活实践部邢欣),同时将户口办理新生名册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726827568@qq.com(邮件名为:班级+户口迁移)。

  注意:所有班级,所有同学,包括不需要办理转户口的班级和同学,都要填写名册,名册中的身份证号一定要仔细填写核对,所有同学均不能有误。

  8、由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是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存档资料,收取后不再返还。以后同学们在办理护照、留学、教育储蓄等相关事宜时可能需要用到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的复印件,因此请同学们提前复印并保管好以备后用

  今年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再收取录取通知书。

  如有疑问请与户政室联系,电话:68766594

  院研工办

  2018年9月6日

文件类型: .xlsx 户口办理新生名册.xlsx (9.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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