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8-04-26 11:08:0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校研究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学校决定在2018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按个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学院审核确定人选上报、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各班级民主评议,根据评选条件和各班名额组织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审定,学院对各班推荐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拟定获得者名单, 公示评选结果;

  4.学校审定公布名单。

  四、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于2018年5月4日下午5时前完成班内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并将《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

  特此通知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1: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17.62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docx (12.81 KB)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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