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6﹞2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特将2015级、2016级研究生评定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全日制在籍非定向就业2015级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15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符合《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3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四、评选办法
1、根据学校要求,各项计分考评时间跨度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评比计分标准遵照《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附件一)。
2、请各班严格按照学院下拨的名额,评出本班的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人选。
3、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报表》(附件二),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4、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汇总、公示和上报工作。班长、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此外,各班应在本班民主推选3名同学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其中1人必须为学习委员。对于本班测评工作中的异议,应在辅导员指导下在全班范围内民主决议。
5、院系评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依据对各班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
五、评审程序
1、9月12日—18日,各班组建工作小组;参评个人须如实打印填报《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报表》,严格按照《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客观真实地计算自评分,并上交至本班学习委员;各班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奖学金评议的相关工作。
3、9月19日-20日,各班将参评个人综合测评得分排名、初评等级,在班内进行公示。
4、9月21日下午17:00前,各班打印填报《信息管理学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三)、《信息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四),经班级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后,由本班班长送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文件标题注明年级和专业)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同时上交入选者的《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报表》纸质版。
5、9月22日,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班初评结果,提交院领导小组审核。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初拟名单在信管研究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有关部门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予以校纪处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班在评选过程中,要按规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全院相关研究生应通过此次评比工作,对参评学年度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学生活动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从而更好地促进自身成长成才。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一: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doc (128.50 KB)
附件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报表.doc (35.50 KB)
附件三:信息管理学院2015级研究生2017-2018学年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13.21 KB)
附件四:信息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2017-2018学年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15.2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