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9 14:56:1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生,且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以下五类: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社会孤儿

  (3)烈属

  (4)本人为残疾人

  (5)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特别说明: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求职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为8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求职补贴发放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二,需加盖院系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一定要有受保人信息、本年度的发放信息)或社会孤儿证明(社会福利证复印件)、烈属证明(烈士证明书复印件、优抚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明(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收款凭证,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

  (4)本人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的复印件

  2、学院审核

  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1),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imyj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审核、公示并上报

  申报成功后一次性补贴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附件一:文件类型: .doc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指南.doc (801.00 KB)

附件二:文件类型: .doc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34.00 KB)

附件三:文件类型: .xls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生汇总表.xls (25.50 KB)

  

转自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http://xsjy.whu.edu.cn/news/148100529825794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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