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效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热情,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筹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一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同一作品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所有参赛作品须由申报者填写《第十一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四、活动步骤
本届大赛分校内竞赛(初赛、决赛),以及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 校内竞赛(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
(1) 初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项目申报、系列培训和初赛项目预审。各参赛团队需将填写好的《第十一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提交至队长所在院系。信管院在1月19日之前将纸质版交到院办211,电子版发送至simyjs@163.com。
(2)决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后期培训和成果验收,学校将对各参赛团队进行深入培训,举办作品集中展示和决赛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
(二) 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2017年4月至11月)
各团队深化项目调研和试验,完善作品内容、项目论证、专利申请及论文发表等相关工作,进行全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省及全国决赛。
五、评审及奖励方法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分别按照参赛作品数的5%、10%、20%设一、二、三等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类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其作品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
本次竞赛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根据作品获奖加分(一等奖每项100分、二等奖每项70分、三等奖每项40分、参赛未获奖的作品每项10分)之和进行计算。总分第一名的获“自强杯”,第二名至第七名获“优秀组织奖”(若是团体总分相同,以获一等奖的作品的个数决定名次,其后依此类推至三等奖)。学校将对比赛中表现优异的指导教师和学生颁发奖励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参赛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术科技创新氛围。
附件一:作品申报书/manage/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110/20170110101862596259.doc
附件二:作品各级分类说明/manage/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110/201701101019137013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