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同学们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内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保证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校和学院负责。
三、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和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寝室内不要存放大额现金,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四、假期离校同学应主动将出行地点、在外联系方式、返校时间告知本班班长或生活委员,不得擅自延迟返校。
五、请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寝室长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班或本寝室的安全工作。
六、同学们在假期如有异常情况,可直接拨打13667274314,联系人:朱老师。
祝同学们假期平安愉快!
特此通知
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及科研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