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毕业在读部分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三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的通知
时间:2011-09-07 19:06:57  来源:  作者:simyjs  点击量: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的邀请,我校将组织部分2012年毕业在读部分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三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12年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与长三角地区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洽谈就业意向。

二、会议时间:

2011917日(星期六) 8301600

三、会议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四、邀请参加高洽会的专业及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五、具体安排:

1.有关培养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选定参会人员,并于201198日上午将参会名单交我处,逾期未交的单位,其名额将转至其它单位。

2.我处于98日下午将名单汇总报宁波市人事局审定,经审定的参会人员,给予每人800元交通补助费。

3.培养单位应明确要求参会研究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4.参会研究生要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和个人材料,按时自行前往宁波市。917日上午9:00在会议地点设有我校报到处,参会研究生需签到并缴回交通票据。

5.交通补助费的发放:

交通补助费由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到会人员并收齐交通票据后,由会务组核定后将转帐到我校,由财务部根据实际参会名单发到各参会学生银行卡上。

 

附件一:宁波市第十三届高洽会需求专业及参会名额分配表

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201195

 

附件一:

 

宁波市第十一届高洽会需求专业及参会名额分配表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8(各2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传播学

4(各2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馆学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

12

法学院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学

16(各2

文学院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6(各3

艺术学系

艺术学、设计艺术学

4(各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8(各2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

6(各2

数学与统计学院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6(各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光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2(各1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学、化学工艺、应用化学

6(各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2(各1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2 (1)

动力与机械学院

材料学、机械电子工程、动力机械与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

4

城市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

3(各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5(各1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4

电子信息学院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4

印刷与包装系

制浆造纸工程

2(各2

基础医学院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

4(各2

第一临床学院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

15(各1

第二临床学院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5(各1

口腔医学院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2(各1

药学院

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

3(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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