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武汉大学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展。请本院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积极申请该项奖学金。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正常在读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可以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不参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评奖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奖学金类别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分为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华侨本科生奖学金。
三、评审方法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评审采用计分制(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本科生奖学金计分比例:A、基本素质占15%;B、课程学习成绩占60%;C、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占15%;D、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占10%。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5%+B×60%+C×15%+D×10%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比例:A、基本素质占15%;B、课程学习成绩占50%;C、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占25%;D、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占10%。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5%+B×50%+C×25%+D×10%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比例:A、基本素质占15%;B、课程学习成绩占40%;C、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占35%;D、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占10%。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5%+B×40%+C×35%+D×10%
四、截止时间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本周末(10月27日)17:00之前将申请表发至院研究生工作邮箱simyjs@163.com,以便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