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部分高校陆续出现安全事故,校外租房的学生接连发生燃气热水器中毒身亡、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火灾等恶性事故,给所在高校和培养单位带来严重影响,给肇事者本人带来诸多损失。
学院一直鼓励倡导研究生集中居住在学校安排的学生住宿区,以便更好地开展学习科研和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但鉴于各种因素,部分研究生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在校外租房居住。个别研究生纪律责任意识淡薄,在未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和家长的同意下,擅自在校外租房。
由于校外租房的松散性、安全管理薄弱等因素,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给学院安全教育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在此,学院建议在校外自行租房的研究生,尽量能够返回我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居住,填报《武汉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表》(见本网 下载中心)即可办理入住手续。确因学习科研、专业实习、求职见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应到院203办公室领取《武汉大学研究生不住宿申请表》,并按章办理签批手续后,方可在校外租房居住。此前在校外擅自租房的研究生须补办此手续。
鉴于近期部分高校发生的恶性事故,学院要求全院研究生,特别是校外租房研究生,进一步增强安全事故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切实从自身做起,避免发生事故。
对于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而引发的恶性事故,学校、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肇事者责任,并由肇事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特此通知
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及科研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