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0-201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籍在读的2010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1级全日制研究生及2012级硕博连读生。
休学、退学、推迟毕业以及完成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计入评选人数,并且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评奖通知》规定,参评研究生条件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其以上);
3.积极投身学术科学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院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评。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院长、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和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参评班级导师任组员。
2.各参评班级成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议、汇总、公示和上报工作。班级导师担任组长,班长、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此外,各班应在本班民主推选3名同学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其中1人必须为学习委员。对于本班测评工作中的异议,应在班级导师的主持下,在全班范围内民主决议。
四、评选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各项计分考评时间跨度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评比计分标准遵照《信息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版)》及《信息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比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执行。
学院将于今天下午5点前,将奖学金名额告知相关班级班长。请各班严格按照学院下拨的名额,评出本班的甲、乙、丙等奖学金获得者人选。
五、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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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院领导小组审核我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后,将初拟名单在信管研究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有关部门上报我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予以校纪处分。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班在评选过程中,要按规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全院相关研究生应通过此次评比工作,对参评学年度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学生活动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从而更好地促进自身成长成才。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