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2013-2014学年普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研究生2013-2014学年普通奖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籍的2011级全日制普通类博士、2012、2013级全日制普通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数民族定向培养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及政法干警法律硕士除外)以及与学校签订协议不发放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
二、发放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二)学习勤奋,各门课程学习合格,积极从事科学研究;
(三)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四)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三、发放比例和标准
发放比例为100%,标准为博士18000元/年,硕士5000元/年,全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7、8月份不发。
四、工作程序
1、2013级研究生将自己的学号、姓名、培养类型、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准确上报给本班生活委员,生活委员填写《研究生2013-2014学年普奖发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22日中午1点之前发送到simyjs@163.com。
2、2011级、2012级研究生,如中行卡号有变更,请携带新银行卡和学生证,于9月22日下午5时前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请同学们上报信息时准确核对银行卡号,由于个人迟报、漏报、错报而引起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信息管理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