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选标准
(一)宝钢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4、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雷军奖学金
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三)集泰创新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在评奖年度(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公开发表多篇科研成果,且其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理论上或应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或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宝钢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四名,奖金每人5000元,其中,推荐优秀研究生特等奖一名(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评选),奖金10000元。
雷军奖学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各10名,奖金每人每年2万元。以奖励学院(系)的拔尖学生为原则,每个学院(系)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根据雷军校友的意见,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至少有1个名额。
集泰创新奖学金:一等奖一名,奖金为12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为10000元。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将候选者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及申报材料(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保送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必于9月22日上午10时前报送,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学校专项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