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不断增强研究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学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联席会由中共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党委指导,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研究生党支部为目标,旨在提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研究生党支部之间的工作交流,进一步拓展活动空间和工作平台,是全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联络性组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联席会设立具有召集和协调功能的委员会,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联席会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联席会例行会议的召开、活动的策划与组织、联席会的事务性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
(一)秘书处的职责:负责联席会的文档管理、会务安排、培训组织,内外联络、和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宣传部的职责:负责校级党建项目的申报和开展工作,定期策划并组织各研究生党支部开展主题活动,以及联席会日常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组织部的职责:负责指导各研究生党支部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完善党支部组织建设,规范发展流程。
第三章 联席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联席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联席会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并提请讨论;
(二)有权参加联席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
(三)有权依据联席会基本制度和工作程序策划和组织相关活动;
第六条 联席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践行服务理念,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同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守工作规则,熟悉联席会的基本制度和工作程序,执行联席会的决策和安排,积极参与联席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联席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学生,促进学生党支部的协同发展,带动学生组织创先争优,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院改革发展。
(四)及时主动向院党委汇报联席会的工作情况,服从院党委的领导。
第四章 基本制度
第七条 例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全体会议。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参会,讨论时政热点的问题,讨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八条 主题活动制度。在各研究生党支部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活动策划方案可事先在联席会成员中征集,经联席会研究后择优选用,由联席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第九条 定期培训制度。针对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开展党的有关知识的培训活动。联席会通过征集成员建议,拟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活动。
第十条 绩效考核制度。每学年结束之前对联席会委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较差的给予一定的批评惩罚。
以上各项活动均由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策划并组织,各项活动需报院党委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中共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各支部的执行情况由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监督。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
二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