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1-03-22 14:57:2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启动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为本次评选工作的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

  (二)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或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

  (三)学院评选。学院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拟定获得者名单并公示。

  (四)学校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二)遵循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公示要求。

  (三)及时上报。请各班级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6: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并将以下材料(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纸质版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1):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

  特此通知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15.24 KB)

文件类型: .xlsx 附件2: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 (9.49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3: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18.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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