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天森)学术论文的撰写和编排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利于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论文的格式混乱和错误,会严重影响论文表述质量和读者体验,也体现出治学不够严谨认真的严重问题。在向期刊、会议投稿过程中,稿件格式不规范不能送审,敷衍返修工作可能被直接退稿。因此,写论文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论文写作与投稿规范[1]。本次科普主要从文头部分、正文部分、文后部分三个方面展开。
01文头部分
学术论文的文头部分一般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等要素,其基本格式和规范要求如下。
1.题名。标题也称为“题名”、“题目”、“文题”或“篇名”等,是论文重要内容的逻辑组合。学术论文题名的拟写应做到简明、具体、确切、得体,能概括论文论述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工具的有关原则。
2.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关于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的标注,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学术论文均应有作者署名,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居中位置。(2)学术论文的署名可以是1个作者独立署名,也可以2个或多个作者联合署名,还可以集体署名(如署某课题组的名等);(3)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空格或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顺序标注(上标)不同的阿拉伯数字署名序号,并在其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署名序号相一致的序号;两个以上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应以分号隔开。(4)对署名作者应标注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区、城市或县名(省会以上城市可省去省份),注明邮编,并加圆括号将其置于作者署名下方居中位置。
3.摘要。摘要是作者对论文主要内容或主要观点的简要表述,要求简练、准确、概括性强,能客观、具体地反映全文的重要而有新意的主要观点,并给予客观、具体的陈述;应避免带主观性和情绪化的评论口吻和脱离具体内容的解释说明[2]。因此,拟写摘要应注意以下三点:(1)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能使读者不必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直接获得该文最主要的内容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含论文的主要观点,重点是论述对象和结论,即重在导读,以供读者通过摘要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2)不要把论文的“摘要”写成“内容简介”的形式,更不要写成图书的“提要”。拟写摘要的要求是用高度概括性的语言把一篇论文所包含的主要信息或中心思想直接表述出来,尽量避免使用简介和自我评价式的语言。如:“本文根据……,分析了……,研究了……,提出了……”等,写了一大串,却反映不出具体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都应编写摘要。摘要位于作者署名的下方,中文摘要前以“摘要:”或“[摘要]”作为标示,英文摘要前要以“Abstract:”作为标示。
4.关键词。关键词,也称主题词,是指从论文的题名、摘要和正文中选取的具有实际检索意义的学科专用名词或名词词组,并在论文中有明确的出处。关键词的标注方式一般应选取3—8个关键词,用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列在“摘要”的下方,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示,各词之间用分号“;”隔开;若标有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应逐一对应,英文关键词前以“Keywords:”作为标示,另起一行排列。
02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是一篇学术论文的主体部分,也是整篇论文的核心,它体现了期刊学术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高低。学术论文正文相关的规范要求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引言,又称前言。用于学术论文正文的开头,或以“引言”、“前言”等标示,或作为正文的第一自然段直接表述。引言一般应概括地表达出作者的写作意图或简单交代写作背景,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能体现论文题名限定的写作范围,同时要言简意赅、紧扣主题[3]。
2.正文的逻辑层次。正文作为学术论文的主体部分,是一篇论文中最能体现作者学术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部分,其逻辑结构层次一般为: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得出结论——总括全文要表达的主旨。
3.文内标题。文内标题是指正文中表明各部分逻辑层次的一级、二级、三级等“小标题”。正文各部分的逻辑层次不宜过多,一般应控制在五级以内。文内标题应力求简洁、明确,自占一行,行首序次语前空两格,末尾不用标点符号,但问号、感叹号、省略号除外。
4.语言文字的使用。学术论文中,语言文字的使用一定要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即:除古籍整理、引用和历史文献研究等特殊需要外,应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避免使用不规范简称、自造词语等,字、词的使用要以《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为准。
5.标点符号的使用。标点符号的使用要遵守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的有关规定。如:除前引号、前括号、破折号、省略号外,不能用在行首(原稿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除外);正文中夹注及表格内的文字末尾不用句号;著作、文章、文件、期刊、报纸、法规性文件等均加书名号,两个书名号之间无须用顿号隔开;中、外文标点符号不要混用(中文中不用外文标点符号,外文中不用中文标点符号)。
6.引文的标注。正文中的引文分为两种: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直接引用他人的原文,属于直接引用(直接引语)。凡直接引用的原文,必须在所引用原文的起止处使用引号,并紧接后引号上标引文序号,否则视为抄袭;如引文末的标点符号在引用范围,应位于后引号内,否则应位于引文序号后;同一参考文献的多次引用,其引文序号也应与其它引文序号一并按顺序编流水序号,而不是重复编为一个引文序号。
03文后部分
1.文后参考文献及其著录规则。参考文献是指在撰写或编辑论文、著作时对信息来源或其中一部分信息源进行精确和详细著录的一组数据,是位于文末、书末或书中各章节后的对论著中所引用信息的来源等各要素的准确标注,以便于读者检索、查找和核对。(1)参考文献的种类参考文献的信息资源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正式出版物和法规性文件、非涉密的内部资料等。按照论文撰写中使用参考文献的目的划分,参考文献主要分为引文型参考文献和阅读型参考文献两大类。其中,引文型参考文献又分为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两种,这两种参考文献都必须在正文中(标序号)和文后标注清楚;而阅读型参考文献则不必标注。(2)著录参考文献应依据的国家标准著录参考文献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是《文后参考文[6]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这是一个专门供著者和编者使用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已被学术期刊普遍采用。因此,无论是学术论文、还是科技论著的著者和编者,都应在著录参考文献时遵照执行。(3)参考文献载体类型的标志符号《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是GB/T7714-1987的修订版,新国标共给出了15个文献载体类型的标志符号,分别是:普通图书—M、期刊—J、报纸—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会议录—C、汇编—G、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档案—A、舆图—CM、其他—Z。此外,还给出了4个电子文献载体的标志符号: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
2.课题名称及编号的标注。凡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其课题论文均应在论文首页或文末注明“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其标注方式有多种,可在论文首页正文下面以星号等符号标示,也可以“基金项目:”或“[基金项目]”标示,亦可在文末以“注:”标示,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应标注齐全,且同一期刊中应做到标注格式统一。
3.作者简介的标注。作者简介是指将论文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等信息依次列出的一组文字。凡是向期刊投稿的学术论文,一定要有作者简介,这是为了学术论文刊发时编排的需要,在相关的学术期刊编排格式中有明确要求。作者简介一般位于篇首页地脚,置于“基金项目”(或收稿日期)之下,也可列于文后参考文献表之下。作者简介应以“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等标示,多位作者的简介之间应以分号“;”隔开,相继列出。
参考文献:
[1]朱源.论文写作规范与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07):25-27.
[2]李忠.研究生学术写作与训练的困境及其纾困——基于学位论文写作规范问题的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2(04):12-19.
[3]王波.图书馆学论文写作与投稿全攻略(上)[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01):11-16.
(责编 吴坷 胡经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