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ygb.whu.edu.cn/info/1095/21020.htm)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院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但不得以同一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二、获奖名额
学校分配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为博士生4个(含科创竞赛奖励名额2个),硕士生6个。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且无不及格科目,科研能力突出,作为第一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视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在参评学年度科研成果计算起止期内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
1.发表 SCI/SSCI/A&HCI 期刊收录论文,或在同级别中文期刊(如学院认定的国家权威期刊、FMS T2 类收录的中文期刊等)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2.发表 CSSCI 收录论文 2 篇及以上。
3.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及以上。
4.论文被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收录并做大会宣读。
5.在Ⅰ类/Ⅱ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硕士研究生: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成果界定
1.科研成果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以均分计算。其它均视为无效。
2.所有计分成果均应有纸质材料原件证实(只有网络版无实体版的除外)。科研成果要求已见刊,论文发表时间以期刊出版的卷期号为准。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时间界定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五、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
六、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参评申请。研究生根据校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文件和《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个人志愿申请。研究生本人通过信息门户登陆“智慧研工”,进入“国家奖学金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选择“申请表导出”,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6),填写《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表》(见附件5),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于9月28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6室),并发送《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simyjs@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联系人:吴坷,电话:027-68754436。
(二)确定答辩名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初审,依综合得分高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公开答辩环节的研究生名单(得分相同情况下,高分区及高影响因子论文作者优先)。
(三)参评材料展示。参加公开答辩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含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原件等,在学院会议室进行公开展示,接受查看。
(四)进行公开答辩。学院于10月中上旬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研究生提前填写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见附件4),就个人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论文首页、获奖或期刊类型等)、实践经历等情况准备好PPT,现场公开答辩(每人3分钟)。
(五)获奖名单公示。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初评成绩、公开答辩成绩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在信管研究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1.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
5.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表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1: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pdf (546.42 KB)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docx (26.91 KB)
附件3: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20.00 KB)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docx (14.41 KB)
附件5: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表.docx (15.86 KB)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填表前必读) (1).docx (12.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