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3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三、奖励标准与对象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系统”进行。
具体路径为: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应用中心——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单击图标进入奖学金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见文后)为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如实填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加盖公章。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级研究生即日起至10月13日前,在系统中提出申请(所有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系统完成申请程序,逾期不再受理)。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初步确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成绩证明.doc (1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