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7 16:37:0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实践育人在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长效机制,增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成效,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优秀团队是指研究生以集体形式参加实践锻炼、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活动,并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团队。

  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优秀个人是指在研究生实践锻炼、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个人。

  3.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优秀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育人活动中产出的优秀学术性成果,主要包括调查报告、政策建议、课题论文等。

  二、参评条件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参评条件

  1.实践团队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并积极开展团队实践调研活动,高水平完成团队调研报告/总结报告。

  2.团队成员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在实习实践期间圆满完成实习实践工作。

  3.团队在实习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在实习实践过程中产出的课题调研报告/论文/专利、将科研成果和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获得实习实践所在单位的公开表彰等)。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1.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高水平完成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

  2.工作踏实认真,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

  3.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为实践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发表与实习实践成果相关的论文、为实习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业培训或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三)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参评条件

  1.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并有一定学术价值。

  2.成果需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带来经济效益,获得好评。

  3.实习实践单位需对成果出具认定证明。

  三、工作程序

  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实习实践团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和提交团队实习实践总结报告(2000-3000字,精选配图3-5张)。若实习实践过程中取得其它相关成果和获奖证书,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实习实践个人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同时提交个人实习实践证明、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报告(1000-2000字,精选配图3-5张)。若实习实践过程中取得其它相关成果和获奖证书,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凡符合参评“优秀成果”的,需填写附件3《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提交实习实践活动成果材料和两份证明材料,即个人实习实践证明和成果认定证明。

  各项申报材料于12月9日上午11: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2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且补充材料不予接受。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择优向学校推荐实习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成果。本院可推荐优秀团队2个,优秀个人2名,优秀成果1个。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2.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

  3.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21.08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21.24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3:武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21.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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