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10:47:2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 学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经学院讨论确定,我院可申报“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13人、研究生12人,“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本科生27人、研究生23人。

  三、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3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包括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等环节。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等环节。

  3.有意向报名的学生请于6月26日(周三)23:59前通过《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在线申报。

  本科生:docs.qq.com/form/page/DUExEcFhyQlhnWUh0

  研究生:docs.qq.com/form/page/DSlNmcmZwZldFamd6

  4.已获评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2023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联系人:尚锦龙、吴坷

  联系电话:027-68754461、027-68754436

  联系邮箱:simxsgz@163.com、simyjs@163.com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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