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09:34:0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成效,科学总结和宣传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经验,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优秀个人是指在研究生实践锻炼、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个人。

  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优秀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育人活动中产出的优秀学术性成果,主要包括调查报告、政策建议、课题论文等。

  二、名额分配

  本院可推荐优秀个人3个,优秀成果2个。

  三、参评条件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1、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高水平完成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

  2、工作踏实认真,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

  3、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为实践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发表与实习实践成果相关的论文、为实习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业培训或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参评条件

  1、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并有一定学术价值。

  2、成果需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带来经济效益,获得好评。

  3、实习实践单位需对成果出具认定证明。

  四、工作程序

  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实习实践个人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武汉大学2022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同时提交个人实习实践证明、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报告(1000-2000字,精选配图3-5张)。若实习实践过程中取得其它相关成果和获奖证书,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凡符合参评“优秀成果”的,需填写附件2《武汉大学2022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提交实习实践活动成果材料和两份证明材料,即个人实习实践证明和成果认定证明。

  各项申报材料于10月27日上午11: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2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且补充材料不予接受。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择优向学校推荐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和优秀成果。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1:武汉大学2022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21.59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2年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21.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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