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2023-2024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 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应具备上述“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2023-2024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学术科研活动中成绩显著。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个人科研成果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先进水平或有较大影响力;
3. 在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 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1.受到校纪处分、通报批评,或有不良行为记录;
2.存在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3.因个人不当言行给国家、社会、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
三、工作程序
1.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在9月30日前提交各班班长处。
2.各班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班内评选,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9日(周三)11:3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交至院办216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以“优秀研究生+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simyjs@163.com。(如申报标兵则需提交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汇总表
附件2: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汇总表.xlsx (11.16 KB)
附件2: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参考模板).docx (19.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