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毕业的研究生,以全日制研究生为主。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参评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条件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参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
2.班级民主评议。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至班委,班委召集全班同学开会评选,按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并作出书面推荐。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及附件3)交至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6,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及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发邮箱:simyjs@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截止日期:4月20日上午11:00。
3.学院评选。学院根据个人提交材料及班级民主评议结果,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最终获评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评选原则
严格按照学校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附件:
1.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信息管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书面推荐意见(模板)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15.36 KB)
附件2: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 (9.95 KB)
附件3:信息管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书面推荐意见(模板).docx (17.1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