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9-04-28 10:25:0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我院共青团建设,激励更多的共青团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砺志进取、奋发团强,更好地为青年服务,进而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院团委拟在“五四”期间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集中表彰,遂启动评选2018年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4月20日-2019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在团支部内进行民主评选,评选结果于2019年4月29日前报送到院研会秘书处。

  二、评选名额

  各支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为不超过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为不超过支部团员总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14-28周岁((1991 年 5 月 1 日至 2005 年 4 月30 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3.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自觉维护网络文明,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成绩良好。在2018年度中个人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 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合格等次。

  6.截至2019年4月30日,团龄在1年及以上,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年龄14-28周岁((1991 年 5 月 1 日至 2005 年 4 月30 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3.心系广大青年学生。密切联系青年学生,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进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较强号召力及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团的工作, 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学生需求开展工作,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积极探索创新, 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8 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2018 年度有违纪违规、必修课不及格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在2018年度中个人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5.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落实院团委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重要指示,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支部要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评选过程记录。

  3.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再参与此次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4.各支部将评选结果和评选过程记录于2019年4月29日前报送到院研会秘书处

  联系人:权谦

  联系电话:18193294619

  电子邮箱:2486145146@qq.com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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