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时间:2017-03-08 09:58:0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文件类型: .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doc (73.50 KB)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专职辅导员
专技
2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1年及以上担任院系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2、历届生,有1年及以上在校期间担任院系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从事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
化工实验实训管理员
专技
1
承担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实践教学工作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1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实验实训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3
援外项目管理
专技
1
负责学校援外培训项目,承担国家商务部人力资源援外培训项目具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年及以上英语或法语或阿拉伯语或西班牙语国家留学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4
图书馆参考咨询员
专技
2
负责图书情报、参考咨询相关工作
本科阶段为: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研究生阶段为:图书情报一级学科或情报学、图书馆学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通过大学英语CET-6考试(或成绩425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英语等级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留学经历的认定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中的部长级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原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将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3月6日9:00—3月13日17: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14日—3月15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3月17日17:00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4日17: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3、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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